罪犯劉小依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我院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2024)蘇0391刑初20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劉小依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判決后其以哺乳期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0282315,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