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出爐
作者:江蘇工人報 萬森 發布時間:2025-07-07 瀏覽次數:466
違反職業道德付出代價“騙取”病假勞動者敗訴
本報訊夸大病情休病假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狀告公司結果如何?6月30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司法案例研究基地聯合發布第十二批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8個案例,涉及中醫藥保護、遺產繼承、欺詐銷售、校園霸凌、勞動爭議等多個領域。
這批典型案例分別是:打擊假冒浮針,守護中醫藥創新成果;受托治喪卻揮霍遺產,繼承人主張賠償獲支持;炮制“慘劇”直播帶貨,欺詐銷售被判“退一賠三”;建群辱罵同窗引訴訟,校園霸凌法律零容忍;“共益債”保障污染土地修復,破產清算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尊重文化情感創新調解思路,實現城市發展與老宅保護共贏;夸大病情休病假,構成曠工遭辭退;盡責扶養患病兄弟,法院判決多分遺產。
在“夸大病情休病假,構成曠工遭辭退”一案中,酈某在某公司從事人力資源工作,以“腰椎間盤突出需臥床休養”為由,多次向公司申請病假。公司派員工陪同酈某復診,醫生診斷其不需一直臥床。公司表示安排酈某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針對其病情提供保障措施,但酈某拒絕到崗,仍不斷申請病假。公司與酈某溝通無果,認為酈某構成曠工,經征詢工會意見后,發函解除與酈某之間的勞動關系。酈某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金。審理中,法院經調查發現酈某在病假期間有乘坐高鐵到外省參加演唱會等外出情況。法院經審理認為,酈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賠償金,依法判決駁回酈某的訴訟請求。
敬業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崗敬業是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現行法律法規在保護勞動者健康權與病休權利的同時,也注重維護用人單位的正常經營秩序。勞動者以“臥床不起”為由“騙取”病假,違反自身職業道德,無視單位工作制度,應為此付出代價。本案判決告誡勞動者,診斷書不是“曠工通行證”,唯有勞資雙方互諒互信,在行使權利時兼顧對方合法權益,方能形成勞資雙方“雙向奔赴”的良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