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楓】“約”出新風尚,“規”出好鄉情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 張慶旭 李璽 發布時間:2025-07-07 瀏覽次數:428
為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夯實和諧法治鄉村根基,7月3日,大屯法庭聯合司法所走進三里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精心組織了一場以“完善村規民約 弘揚文明新風”為主題的村規民約修訂座談會,與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商村規民約完善事宜。
座談伊始,法官率先“以案說法”,立足審判實踐,以身邊案例敲響警鐘、闡明價值。 通過剖析因違反村規民約或相關法律規定引發的真實典型案例,法官清晰展示了村規民約在源頭預防矛盾、有效維護個人及集體合法權益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生動的案例講解立即引發了村民代表的共鳴與思考。 大家聚焦本村實際,圍繞鄰里關系、矛盾糾紛化解、環境衛生整治等切身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紛紛提出了疑問:
“法官剛講的建房糾紛,我們村也有!鄰里建房影響了我的采光,村規民約能管嗎?具體怎么處理?”
“案例里提到亂倒垃圾問題,那‘不亂扔垃圾、做好垃圾分類’能明確寫進我們的村規民約嗎?”
“村規里定下的這些規矩,到底怎么執行才有效?它有法律那樣的約束力嗎?”
面對村民代表提出的具體關切,法官現場“把脈開方”,耐心釋疑解惑,融法理闡釋、情理溝通、操作建議于一體,既解答法律效力問題,也指導糾紛調解路徑。現場互動熱烈,討論深入,有效深化了村民對村規民約的理解、認同與運用意愿。
隨后,村干部結合基層工作經驗,直面當前村規民約制定中存在的“痛點”與“堵點”,向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員請教經驗、尋求建議。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積極回應,針對其中涉及的宅基地管理、鄰里糾紛調解、移風易俗等重要條款,從法律層面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指導建議。
“法官參與村規民約的修訂工作,為村規民約的合法性加上了‘安全鎖’,同時也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識,為我們基層治理注入了強大動力。” 該村負責人表示。
座談會尾聲,法庭干警向與會人員發放了精心編印的《村規民約制定指南》。這份指南系統梳理了制定的法律依據、核心框架與基本原則,特別標注了規范流程和常見問題解答,是各村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清晰實用、通俗易懂的“工具書”。法官表示,法庭將持續跟進各村村規民約的制定與完善進程,對其內容合法性進行全面深入指導,確保“小村約”真正發揮“大作用”,成為村民日常行為的有效規范。
本次座談會的成功舉辦及《指南》的發布,是大屯法庭服務鄉村振興、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務實之舉。下一步,沛縣法院將繼續強化與基層組織的溝通協作,不斷探索創新司法服務方式,為鄉村振興提供更為精準、高效的司法服務,助力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