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麗華,男,1984年4月22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住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2025年2月26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案件生效后,罪犯張麗華以身體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聯系電話:0527-82963008 地址:宿遷市宿城區洪澤湖西路18號 宿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