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實不符過戶難,司法擔當解心結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馮衛寧 吳元樂 發布時間:2025-06-19 瀏覽次數:547
買房近二十年,卻因賣方名字中的一個字與房產登記檔案不符,導致無法過戶,這樣的煩心事讓李先生一籌莫展。近日,邳州法院通過先行調解機制,成功化解這起因“名實不符”引發的過戶難題。
2006年,李先生在鄰居的介紹下從王先生手中購得一套房屋,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并付清全款,李先生隨后入住。因當時交易基于鄰里信任,且房屋用于自住,李先生并未急于辦理過戶手續。直到2025年,李先生辦理產權變更時,才發現“卡殼”問題——原始房產登記檔案中的賣方姓名為“王某永”,而如今王先生的身份證姓名卻是“王某勇”。盡管王先生多次到場說明情況,但因“系統無法匹配身份信息”導致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于是,李先生向邳州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并訴請要求相關部門協助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立案庭法官在詳細了解情況后,考慮到該案涉及歷史遺留問題,且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為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先開展調解工作。
在組織調解前,法官調取了原始購房合同、付款憑證等交易材料,同時又走訪了賣方周邊鄰居獲取證人證言,再進一步通過公安機關核查戶籍變更記錄。經過全面細致的調查取證,查明房屋買賣及“王某永”與“王某勇”系同一人的事實。
在查清事實后,法官立即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順利達成調解協議,法官當即為當事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文書,載明“王某永”系“王某勇”的曾用名,協助辦理過戶等相關事宜。
出具調解書后,承辦法官并未就此結案,而是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聯系相關部門推進問題解決,在法院的全程跟進下,這起困擾買受人的過戶難題得到圓滿解決。
案件承辦法官表示:“這類因歷史原因造成的登記瑕疵并不少見,關鍵是要找準問題癥結,多從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采取恰當有效的方式推進問題解決,能最大限度的為當事人提供便利。”
這起看似普通的房產過戶糾紛,正是邳州法院踐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司法理念的生動寫照。這些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小案”,恰恰是最實在的“大民生”。 近年來,邳州法院針對房產過戶、遺產繼承等民生領域常見的“歷史遺留問題”,建立“事實調查+司法確認”的全流程工作機制,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實質性解決了群眾的急難愁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