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賢固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603號刑事判決,以劉賢固犯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判決生效后,交付執行前,罪犯劉賢固以其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經初查后認為劉賢固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現將罪犯劉賢固暫予監外執行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上述暫予監外執行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