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鄭梅珠,,199222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50623199202020527。

本院于2025年113日作出了(2025)蘇0205刑初14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梅珠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已生效。

罪犯鄭梅珠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訊地址:無錫市錫山區華夏中路6號,刑事審判庭郵編:214101。

聯系電話:051088225916、051088225912。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