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罪犯鄭梅珠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5-03-20 瀏覽次數:111
罪犯鄭梅珠,女,1992年2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50623199202020527。
本院于2025年1月13日作出了(2025)蘇0205刑初14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梅珠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已生效。
現罪犯鄭梅珠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訊地址:無錫市錫山區華夏中路6號,刑事審判庭;郵編:214101。
聯系電話:051088225916、051088225912。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