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士榮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5-03-17 瀏覽次數:180
江蘇省南京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南獄減建字第2065號
罪犯王士榮,男,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六監區服刑。1988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8月26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3刑初9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王士榮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人民幣四萬九千三百三十四元五角。原告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2021)蘇刑終3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于2021年5月7日向罪犯王士榮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5月26日交付執行。
罪犯王士榮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六次,確有悔改表現。附帶民事賠償四萬九千三百三十四元五角已履行。鑒于該犯系嚴重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罪犯,累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王士榮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