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5〕蘇龍獄減建字第26號

    罪犯黃某,男,1994年10月20日出生,廣西防城港市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五監區服刑。該犯有一次前科:曾因犯販賣毒品罪于2015年1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有一次劣跡:曾因吸毒于2012年11月19日被行政拘留十日。

    2023年9月4日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682刑初61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刑期自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10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黃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6月、2024年11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已履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黃某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