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吳建華暫予監外執行受理公示

犯基本情況:吳建華,男,1969年4月17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320622196904170217,大學本科文化,如皋市如城街道宏壩社區原黨委副書記,戶籍所在地江蘇省如皋市寧海東路2號,住如皋市如城街道學府西苑1幢206室。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2025)蘇0682刑初25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吳建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申請事由:罪犯吳建華以其患病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公示期間: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6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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