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畢夢婭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727號刑事判決,以畢夢婭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決生效后,交付執行前,罪犯畢夢婭以其處于妊娠期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查后認為畢夢婭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現將罪犯畢夢婭暫予監外執行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上述暫予監外執行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