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法庭”助力涉企糾紛高效化解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趙雨秋 宋梓源 發布時間:2025-02-28 瀏覽次數:552
劉某因經營需要從服裝制造商張某處購置相關服裝,張某稱其交付貨物后,劉某未能及時支付貨款,并多次催要無果。為此張某將劉某訴至新沂法院。
馬陵山法庭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系經營中小微企業且案涉金額不大。為助力糾紛快速化解,減少訴累,承辦法官在征得雙方同意后,將案件送至當事人所在地“融合法庭·馬陵山鎮綜治中心”先行調解。駐鎮法官隨即與馬陵山鎮綜治中心專職調解工作人員聯系,成立調解小組,分頭聯系雙方進行溝通,引導雙方出面調解。
2月13日,“融合法庭”內,法官逐項核對賬目,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當面核算。在法官、鎮政府調解員的釋法明理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張某同意劉某分期償還貨款。法官對調解協議現場進行確認,該糾紛圓滿化解。
本案是新沂法院充分利用“融合法庭”優勢,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推動法治鄉村創建的生動實踐。新沂法院將進一步提高“融合法庭”駐鎮、駐村數量,擴大“融合法庭”輻射范圍,助力基層治理能力的提升,進而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