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權威,不僅在于公正的裁判,更在于有力的執行。近日,靖江法院在執行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中,通過理性引導,讓法律的“白紙黑字”化作勞動者手中的“真金白銀”,以執行力度提升民生溫度。

花某與某汽車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為勞動爭議一案,經靖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需支付花某2024年5月工資差額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的二倍工資差額,合計1.6萬余元。后該公司向泰州中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泰州中院經過審理駁回該公司的申請。然而,該公司卻無視法律權威,拒不履行給付義務。無奈之下,花某向靖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討回自己應得的勞動報酬。

該案涉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靖江法院執行局收案后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行動。執行人員第一時間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某,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朱某某態度強硬,堅稱已為花某及時辦理并足額繳納社保,就等同于與花某簽訂了勞動合同,故而不應支付二倍工資差額。面對朱某某消極對抗執行的態度,執行人員果斷采取進一步措施,親赴該公司住所地找到朱某某。

“現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如果你仍然拒不履行義務,拖延執行,我們將依法對你公司采取強制措施。”執行人員嚴肅告知朱某某,并進一步向他釋明:“一旦公司被采取強制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將受到嚴重影響,商業信譽也會遭受損害,帶來的后果遠比這1.6萬元更嚴重。”

執行人員的一番釋法析理,剛柔并濟,既明確了法律底線,又為朱某某分析了利弊。在法律的威嚴和執行人員的耐心勸說下,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某某,思慮再三,最終決定從公司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表示不再抗拒執行,并一次性支付了所有工資款,花某的合法權益得以順利兌現。

在執行過程中,靖江法院踐行“如我在執”理念,采取“強制力 + 說服教育”雙輪驅動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彰顯法律的強制力,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形成強大威懾,另一方面注重說服教育,通過耐心釋法析理,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不僅讓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紙面權利”切實轉化為當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銀”,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以法治力量為構建和諧勞資關系提供了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