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逆重整”助力困境企業“起死回生”
作者: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 陳子妍 張月 發布時間:2025-02-25 瀏覽次數:791
從深陷債務泥沼、被宣告破產到“起死回生”重新起航,江蘇某化工公司走出了一條崎嶇坎坷的重生“V”字路線。
資產拍賣遇冷,普通債權清償率面臨觸底危機
作為一家專門從事合成材料制造和熱力生產供應的企業,江蘇某化工公司擁有多個特許經營資質和商標價值,同時具有良好運營價值的設備、廠房。但因經營不善,公司業績持續虧損,資金鏈斷裂,生產經營陷于停滯。2024年8月,洪澤法院受理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清算一案。2024年10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管理人申請宣告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并將相關資產掛網拍賣。
設備質量都是行業領先,廠房位置也是交通便利,債權人本對資產拍賣情況信心滿滿,但卻被潑了盆冷水。原本估價3000余萬的資產多輪掛網均無人競拍,流拍價僅為1280萬元。若按該流拍價分配,優先債權人尚得不到足額清償,順序在后的普通債權人的清償率更為零。但若繼續無底價拍賣,可供分配的財產數額會更少。就在整個破產團隊左右為難之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拋出了橄欖枝:愿意一次性投資1900萬元人民幣推動企業重整。
打破固有思維,逆向重整助力企業涅槃重生
有人愿意高價投資,看似柳暗花明,實際依然阻礙重重。一方面,該公司已被宣告破產,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沒有規定破產宣告后的程序轉換。如果允許宣告破產后的程序逆轉,可能會打破破產清算程序在破產制度中的兜底效用,增加程序適用的不確定性,加大債權人通過破產清算程序獲得清償的成本。另一方面,破產案件往往涉及的利益主體眾多,推動重整程序必將花費較多時間、人力、財力,一旦重整失敗,其損失和影響幾乎不可估量。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風險,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案件主審法官陳書敬先安排管理人聽取債權人代表、債務人的意見,同時檢索全國范圍內不同法院類似案件的處理結果,在充分論證可行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投資進行細節打磨,最終形成了一份近兩萬字的含重整草案擬稿的審理報告,提交院審委會進行研究。
“本案雖依法宣告破產,但破產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應最大限度釋放破產審判的價值,避免因機械適用規定而致使債務人喪失重生的‘最后一根稻草’。”“投資人資金實力強大且投資意愿強烈,重整方案也具有可操作性,相較于清算程序,適用重整程序更有得益性優勢。”經過多方研討,最終洪澤法院決定撤銷破產宣告裁定,對江蘇某化工公司進行重整。2024年12月20日,洪澤法院裁定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清算案件繼續審理,根據重整計劃草案,稅收債權、職工債權100%清償,優先債權和普通債權清償率大幅提升。同年12月27日,洪澤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強化一案一清,跟蹤服務讓企業真正走出低谷
“案結”不是目的,“事了”才是重點。如何將重整計劃落到實處,讓企業真正起死回生?洪澤法院組建了專門的微信交流群,要求管理人繼續履行職責,直至投資落實到位、債權保障到位、企業生產到位。在洪澤法院監督下,該公司已成功恢復生產經營,原廠職工也已全部返聘到崗。
“感謝法院,本來聽說公司破產我們被解雇了,還擔心找不到工作,沒想到這么快就又被盤活了,不僅讓我們繼續干,之前拖欠的工資也一分不少。”職工李某在電話中高興地說道。
近年來,隨著產業轉型升級,因債務危機而陷入倒閉困境的中小企業并不鮮見,其中不乏一些具備“搶救價值”的“病號”企業。洪澤法院緊緊圍繞工業強區建設,積極探索開展“破繭”行動,對陷入經營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精準施策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助力危困企業脫困升級。2024年至今,已重整成功3件,盤活企業存量資產2.1億元,清理低效土地600余畝、房產12萬平方米,為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洪澤法院 陳子妍 張月)
破產“逆重整”助力困境企業“起死回生”
從深陷債務泥沼、被宣告破產到“起死回生”重新起航,江蘇某化工公司走出了一條崎嶇坎坷的重生“V”字路線。
資產拍賣遇冷,普通債權清償率面臨觸底危機
作為一家專門從事合成材料制造和熱力生產供應的企業,江蘇某化工公司擁有多個特許經營資質和商標價值,同時具有良好運營價值的設備、廠房。但因經營不善,公司業績持續虧損,資金鏈斷裂,生產經營陷于停滯。2024年8月,洪澤法院受理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清算一案。2024年10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管理人申請宣告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并將相關資產掛網拍賣。
設備質量都是行業領先,廠房位置也是交通便利,債權人本對資產拍賣情況信心滿滿,但卻被潑了盆冷水。原本估價3000余萬的資產多輪掛網均無人競拍,流拍價僅為1280萬元。若按該流拍價分配,優先債權人尚得不到足額清償,順序在后的普通債權人的清償率更為零。但若繼續無底價拍賣,可供分配的財產數額會更少。就在整個破產團隊左右為難之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拋出了橄欖枝:愿意一次性投資1900萬元人民幣推動企業重整。
打破固有思維,逆向重整助力企業涅槃重生
有人愿意高價投資,看似柳暗花明,實際依然阻礙重重。一方面,該公司已被宣告破產,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沒有規定破產宣告后的程序轉換。如果允許宣告破產后的程序逆轉,可能會打破破產清算程序在破產制度中的兜底效用,增加程序適用的不確定性,加大債權人通過破產清算程序獲得清償的成本。另一方面,破產案件往往涉及的利益主體眾多,推動重整程序必將花費較多時間、人力、財力,一旦重整失敗,其損失和影響幾乎不可估量。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風險,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案件主審法官陳書敬先安排管理人聽取債權人代表、債務人的意見,同時檢索全國范圍內不同法院類似案件的處理結果,在充分論證可行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投資進行細節打磨,最終形成了一份近兩萬字的含重整草案擬稿的審理報告,提交院審委會進行研究。
“本案雖依法宣告破產,但破產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應最大限度釋放破產審判的價值,避免因機械適用規定而致使債務人喪失重生的‘最后一根稻草’。”“投資人資金實力強大且投資意愿強烈,重整方案也具有可操作性,相較于清算程序,適用重整程序更有得益性優勢。”經過多方研討,最終洪澤法院決定撤銷破產宣告裁定,對江蘇某化工公司進行重整。2024年12月20日,洪澤法院裁定江蘇某化工公司破產清算案件繼續審理,根據重整計劃草案,稅收債權、職工債權100%清償,優先債權和普通債權清償率大幅提升。同年12月27日,洪澤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強化一案一清,跟蹤服務讓企業真正走出低谷
“案結”不是目的,“事了”才是重點。如何將重整計劃落到實處,讓企業真正起死回生?洪澤法院組建了專門的微信交流群,要求管理人繼續履行職責,直至投資落實到位、債權保障到位、企業生產到位。在洪澤法院監督下,該公司已成功恢復生產經營,原廠職工也已全部返聘到崗。
“感謝法院,本來聽說公司破產我們被解雇了,還擔心找不到工作,沒想到這么快就又被盤活了,不僅讓我們繼續干,之前拖欠的工資也一分不少。”職工李某在電話中高興地說道。
近年來,隨著產業轉型升級,因債務危機而陷入倒閉困境的中小企業并不鮮見,其中不乏一些具備“搶救價值”的“病號”企業。洪澤法院緊緊圍繞工業強區建設,積極探索開展“破繭”行動,對陷入經營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精準施策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助力危困企業脫困升級。2024年至今,已重整成功3件,盤活企業存量資產2.1億元,清理低效土地600余畝、房產12萬平方米,為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