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RIDA MURAD MOHAMMED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5-02-08 瀏覽次數:358
江蘇省南京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南獄減建字第2056號
罪犯RIDA MURAD MOHAMMED,男,1978年1月9日出生,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國籍,文化程度不詳,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七監區服刑。
2017年8月10日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蘇07刑初53號刑事判決,以RIDA MURAD MOHAMMED犯走私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全部財產,驅逐出境。RIDA MURAD MOHAMMED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日作出(2017)蘇刑終290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于2018年6月7日向該犯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18年7月19日交付執行。
罪犯RIDA MURAD MOHAMMED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19年5月、2021年6月、2022年1月、2024年1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五次,確有悔改表現。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2020)蘇07執248號裁定終結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RIDA MURAD MOHAMMED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