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董四清男,1976年7月16出生,住徐州市銅山區銅山街道樵村二組46號。

本院于20241031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874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董四清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罪犯董四清所患疾病未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罪犯董四清不予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