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艷俠,女,1965年10月6出生,住徐州市銅山區單集鎮施堂村4隊99號。

本院于2024年9月19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644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李艷俠犯容留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罪犯李艷俠所患疾病未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罪犯李艷俠不予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