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法院)罪犯王莎莎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宿遷 發布時間:2024-11-15 瀏覽次數:230
罪犯基本情況:罪犯王莎莎,女,1990年11月28日生,漢族,大專文化,住浙江省樂清市。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4年10月16日作出(2023)蘇1302刑初60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王莎莎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申請情況:罪犯王莎莎以其系哺乳期向本院提出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交相關材料。
公示期間: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
來信地址:宿遷市宿城區洪澤湖西路20號
聯系電話:0527-8296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