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罪犯劉海妮暫予監外執行受理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5-02-06 瀏覽次數:621
罪犯基本情況:劉海妮,女,1997年3月10日出生,漢族,大專文化,務工,戶籍所在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齊村鎮后東高村三隊245號,住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華峪東區B區10幢2單元1402室。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蘇0682刑初643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劉海妮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申請事由:罪犯肖搖搖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公示期間: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來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號,刑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3-876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