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靜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2-06 瀏覽次數:965
關于罪犯王靜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況:罪犯王靜,女,1987年8月14日出生于江蘇省張家港市,居民身份證號碼320582198708140520,漢族,初中文化,個體月嫂,住張家港市楊舍鎮閘上村第四組51號。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2年8月19日作出(2022)蘇0582刑初761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罪犯王靜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的事由:2024年8月8日,罪犯王靜以患糖尿病并發癥視力一級殘疾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認為可能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決定予以立案。
公示期間: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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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地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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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