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

                 

2024〕蘇通女獄減建字第296

    罪犯秦華,女,1998年9月10日出生,重慶市豐都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500230199809105981,現在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二監區服刑。

    2020年10月18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5刑初1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秦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0日交付執行。

    罪犯秦華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悔罪,在日常改造中曾有違反監管改造規范和基本規范的行為,經民警教育后能知錯就改,做到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勞動上偶有不規范行為,經教育后能約束好自身言行,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該犯自入監以來,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秦華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