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秦華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5-01-09 瀏覽次數:965
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通女獄減建字第296號
罪犯秦華,女,1998年9月10日出生,重慶市豐都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500230199809105981,現在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二監區服刑。
2020年10月18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5刑初1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秦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0日交付執行。
罪犯秦華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悔罪,在日常改造中曾有違反監管改造規范和基本規范的行為,經民警教育后能知錯就改,做到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勞動上偶有不規范行為,經教育后能約束好自身言行,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該犯自入監以來,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秦華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