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557號

    罪犯徐雷勇,男,1982年4月2日出生,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684198204022676,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監區服刑。2009年6月曾因賭博被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三千元。2009年8月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二千元,責令社區戒毒三年。2011年7月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日。2015年5月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二日,決定強制隔離戒毒二年。2010年2月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2023年3月17日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613刑初4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徐雷勇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0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徐雷勇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時已履行)。鑒于該犯系具有四次以上劣跡惡習的罪犯,建議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徐雷勇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