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在由沛縣法院執行局進行強制執行,拆!” 12月2日,沛縣法院執行局在縣人大代表的參與見證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順利執結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2年10月,原告通過租賃的方式取得某鎮老面粉廠30平方米集體土地使用權,2022年11月,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該土地上違法建造房屋。原告發現此情況后,認為被告妨害了自己對涉案土地的占有、使用權利,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均未能解決,遂訴至沛縣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清除在原告租賃的老面粉廠30平方集體土地上搭建的簡易板房,并賠付原告損失。判決書生效后,被執行人拒絕履行判決書規定義務,遂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午9時,在苗順副局長、朱杰副局長帶領下,執行干警到達現場后迅速進行清場警戒,勸離無關人員。承辦法官李慶鵬向人大代表介紹案件情況,并宣布按判決內容強制執行。

村委會內,執行干警結合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予以耐心解答,再次告知相關的權利義務和抗拒執行的法律后果,責令其配合拆除工作。

執行現場,干警們根據事先安排做好秩序維持,并按照計劃分工,迅速拉起警戒線、設置工作區域、確定涉案土地范圍,清除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在承辦法官事無巨細的協調指揮下,干警們對房屋內家具電器等財物進行移出,逐一清點,登記造冊,并將物品依次裝上貨車運往要求的存放地點,隨后用吊車對應交還土地上的建筑物進行強制移除。

經過近三個小時的“拉鋸戰”,完成了擬拆除房屋的清場、清點、物品轉運、房屋移除等一系列工作。執行干警將涉案土地交付申請人,圓滿完成騰房及強制拆除任務,一起“執行難”案件圓滿解決。

為確保執行工作的規范、公開、透明,本次強制執行活動全程錄音錄像。在房屋清除過程中,沛縣法院執行局干警剛柔并濟、措施有力,合理把控“力度”與“溫度”,立足大局、因案施策,找準“角度”、挖掘“深度”,切實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院執行的強制力和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