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尹偉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4-11-22 瀏覽次數:2016
江蘇省南京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南獄減建字第2046號
罪犯尹偉,男,1978年6月2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原中市區)人,漢族,小學文化,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六監區服刑。
2019年12月11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10刑初12號刑事判決,以尹偉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作出(2020)蘇刑終22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于2020年8月19日向罪犯尹偉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9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尹偉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7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六次,確有悔改表現。沒收財產十五萬經(2020)蘇10執206號裁定終結執行,追繳違法所得經(2024)蘇10執75號結案通知書證實已履行完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尹偉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