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楊小蘭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淮安 發布時間:2024-09-24 瀏覽次數:1488
本院(2022)蘇0826刑初413號刑事判決書以被告人楊小蘭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罪犯楊小蘭以其懷孕、哺乳期為由二次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罪犯楊小蘭又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相關規定,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計算。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交書面意見。
聯系人付法官,聯系電話0517-83599555。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